《公输》改写成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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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gaozhiwei 上传者:admin 日期:14-05-10 |
《公输》改诗
夏邑县实验中学高老师
(一)
为楚造云梯,
成将以攻宋。
子墨子闻之,
起鲁行十日。
至郢见公输,
夫子何焉为?
子墨子答曰:
北方侮臣者,
愿借子杀之,
公输盘不悦。
曰请献十金,
吾义不杀人。
墨子起再拜,
乃曰请说之。
吾从北方来,
闻子已为梯,
将以之攻宋。
宋何罪之有?
荆有余于地,
而不足于民。
杀己所不足,
而争所有余,
不可谓其智;
宋无罪攻之,
不可谓之仁;
知而不与争,
不可谓其忠;
争而不能得,
不可谓之强;
义不杀其少,
杀众不知类。
公输盘既服,
然胡不已乎?
公输曰不可,
吾已言王矣。
(二)
子墨子见王,
今有人于此。
舍己之文轩,
窃邻之敝舆;
舍己之锦绣,
窃邻之短褐;
舍己之粱肉,
窃邻之糠糟。
此为何若人?
楚王冲口曰:
必有窃疾矣。
子墨子再曰:
荆地五千里,
宋地五百里,
文轩与敝舆。
荆国有云梦,
犀兕麋鹿满,
江汉之鱼鳖,
鼋鼍天下富;
宋国无雉兔,
鲋鱼之类也,
粱肉与糠糟。
荆有长松梓,
楩楠和豫章;
宋并无长木,
锦绣与短褐。
臣以王攻宋,
为与此同类。
楚王曰善哉!
虽然必取宋。
(三)
于是见公输,
子解带为城,
以牒以为械。
公输九设变,
墨子九距之。
公输攻械尽,
墨子守有余。
公输盘见诎,
曰知所以距,
吾不言而已。
子墨子亦曰:
吾知子所距,
吾亦不言耳。
楚王问其故。
子墨子回曰:
公输子之意,
不过欲杀臣。
杀臣宋莫守,
乃可攻之也。
然臣之弟子,
禽滑厘三百。
已持臣之器,
而待楚寇矣。
虽杀臣不绝,
宋国守御人。
楚王曰善哉,
吾请无攻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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